日前,我校被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2016年度上海市“平安示范单位”称号。
长期以来,我校积极响应国家和市局的各项综合治理相关制度,高度重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工作方针,建立切实有效的安全工作机制,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,为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运行奠定了基础。